四川省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65号)、《四川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便函[2019]1515号)等有关要求,在企业自主建设、自行评估、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遴选条件、组织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专家会审等,对符合要求的16家矿山企业纳入四川省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名单(见附件)。现将四川省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7月28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联系电话:028—87036200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