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四川省地质勘查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函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四川省地质勘查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函
2018-11-23 |  来源:人事处  |  分享到:

川自然资函〔2018〕41号

省级相关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定于11月启动2018年度地质勘查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为进一步规范地质勘查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保证评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请各申报人员及单位严格按照本规范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

1.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为确保所申报的材料及所有的证件真实有效,由申报人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核,核实其信息的真实性,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初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写出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在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第3页“申报人所单位”栏填写相关内容)。

3.各主管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4.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材料种类及报送份数

1.《四川省××专业×级任职资格评审名册》(按专业分开报送,详见附件1)和《2018年度××专业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册》(按专业分开报送,详见附件2)纸质版(由送审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盖章,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呈报单位意见栏”的“市、地、州或省级部门意见”栏<附件2第10页>签章一致)和电子版各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一)(二)(三)》(详见附件4)各一份。

5.业绩材料。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书”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②近3年年度考核表。③个人思想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6.破格材料。①《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详见附件5)一份;②各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一份,内容要针对《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③各申报单位请至少3名专家对申报材料先进行评审,并对材料进行评价后签名认可。

7.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的,应送委托书一份。

8.学历证书、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9.按申报各子专业“评审量化条件”所要求的成果数量,提供最能代表本人技术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成果总结等作为申报人的代表性成果。均一式一份(复印件和原件同时提供)。论文、论著等需是本人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发表的,且附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论文内容。论文发表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需见刊)。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者必须具有1篇以上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

11.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材料需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签章认可)。

二、材料装订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2份,A3小册子对折打印装订,便于存档。《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之(一)(二)(三)》按目录内容及顺序,分别装订整齐、防止脱页。

(二)每人所有材料最后统一形成5份,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2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之(一)(二)(三)》各1份,用纸质档案袋封装送审(封面需填写单位及申报人姓名、申报评审任职资格、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材料报送

(一)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含原件)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评审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三)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资料。各主管部门应及时按通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照省职改办规定不再退回。

四、其它事项

(一)申报人凡不符合《四川省地质勘查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川人职[1998]16号)所列工程师申报条件之(1)、(2)条,和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之(1)、(2)、(3)、(4)条者,以及评委会认为需要答辩的其它人员,均需参加面试答辩。答辩人员名单、答辩时间、地点待评审前另行通知。答辩将结合申报人所从事工作,了解其相应专业所掌握的学识范围、深度和专业技术水平。

(二)地勘专业各子专业名称、范围、收费标准等详见附件7,申报人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选择申报。

(三)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却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四川省地质勘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百卉路4号)。各单位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联系人:傅桑、张静 ,电话:028—87036173。

附件:1.《四川省××专业×级任职资格评审名册》

     2.《2018年度××专业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册》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一)(二)(三)》

     5.《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6.四川省地勘专业各子专业一览表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1:四川省 × ×  专业 ×级任职资格评审名册.xls

附件2:2018年度××专业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册.xls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一)(二)(三).doc

附件5: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6:四川省地勘专业各子专业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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