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3年02月23日 至 2023年03月15日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内市东地拍(2022)16号 | 地块位置 | 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科创路西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277492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83.9588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1.277492 | 受让单位 | 内江兴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1.为确保东兴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产业要求得到落实,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和管理,取得用地后在24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产;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每年不低于10万元。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J3-13-01地块设置产业条件的函》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J3-13-01地块产业项目设置条件承诺书》。
2.土地竞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四川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J3-13-01地块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款的10%(可以保函的形式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3.该项目地块产业实施情况由四川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进行监管。
4.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J3-13-01地块设置产业条件的函》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 备注: | | 二、公示期: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