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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2023-03-15 |  来源:
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内市东地拍(2022)16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3年02月23日2023年03月15日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内市东地拍(2022)16号 地块位置 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科创路西侧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277492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183.9588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277492
受让单位 内江兴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1.为确保东兴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产业要求得到落实,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和管理,取得用地后在24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产;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每年不低于10万元。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J3-13-01地块设置产业条件的函》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J3-13-01地块产业项目设置条件承诺书》。 2.土地竞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四川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J3-13-01地块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款的10%(可以保函的形式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3.该项目地块产业实施情况由四川内江东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进行监管。 4.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内江新城椑木组团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II-J3-13-01地块设置产业条件的函》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备注:  

二、公示期:2023年03月15日2023年03月24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