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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内公资土拍告[2023]07号)
2023-03-09 |  来源:
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内公资土拍告[2023]07号)
内公资土拍告[2023]07号    2023/3/9

    经内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内市中地拍(2023)02号 宗地总面积:  45466.3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BM08-B07地块(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智茂路西侧)
出让年限:  2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45466.31 二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4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以交付土地时现状为准
起始价:  1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备注:  1.起始价与加价幅度均为亩价;2.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3.建筑限高以审定方案为准(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内市自然资规规管条(2022)78号);4.特殊要求①为确保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产业要求得到落实,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和管理,取得用地后在24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运;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每年不低于10万元。土地竞买人须按照《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BM08-B07地块工业用地设置产业条件的函》要求,在报名时,须提供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BM08-B07地块《产业项目设置条件承诺书》。 ②土地竞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内江市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签订《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BM08-B07地块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款的10%(可以保函的形式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该项目地块产业实施情况由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委托内江市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BM08-B07地块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进行监管。 ④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BM08-B07地块工业用地设置产业条件的函》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宗地编号:  内市中地拍(2023)01号 宗地总面积:  69395.6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BM08-B03地块(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智茂路西侧)
出让年限:  2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69395.61 二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7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以交付土地时现状为准
起始价:  1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备注:  1.起始价与加价幅度均为亩价;2.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3.建筑限高以审定方案为准(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内市自然资规规管条(2023)04号);5.特殊要求:①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内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白马节能环保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一期)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建设,具体以审批方案为准。 ②为确保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产业要求得到落实,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和管理,取得用地后在24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运;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每年不低于10万元。土地竞买人须按照《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BM08-B03地块工业用地设置产业条件的函》要求,在报名时,须提供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BM08-B03地块《产业项目设置条件承诺书》。 ③土地竞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内江市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签订《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BM08-B03地块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款的10%(可以保函的形式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④该项目地块产业实施情况由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委托内江市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BM08-B03地块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进行监管。 ⑤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BM08-B03地块工业用地设置产业条件的函》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0日2023年03月29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下载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0日2023年03月29日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交易组织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30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3月30日15时00分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拍卖地块不设置拍卖出让底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中区临江小区国土大厦5楼、内江市东兴区川南电商中心3楼(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联 系 人:张真瑜、刘智
    联系电话:0832-2038609(登记与开发利用股)、0832-2262533(交易组织科)、18064944553(技术支撑咨询电话)
    开户单位:详见拍卖文件
    开户银行:详见拍卖文件
    银行帐号:详见拍卖文件

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