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补充公告
遂自然资规公〔2020〕15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局于2020年11月23日发布《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遂自然资规公〔2020〕13号,以下简称《出让公告》),公开出让市河东新区养生谷片区青云路以北(HD09-03-03地块)等4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便于土地开发利用,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作如下补充公告:1.遂宁经开区中环线南侧、规划道路西侧(凤台片区XC05-01-02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A)。2.取得市河东新区养生谷片区青云路以北(HD09-03-03地块使用权)的竞得人需在河东新区养生谷乘龙社区投资人民币1.5亿元建设花卉博览园(属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地区生态项目),待花卉博览园竣工验收后,才能进行房屋预售;拍卖成交后,受让人先行与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签订《养生谷花卉博览园项目建设管理合同》,再与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公告》中其余公告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