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简公资交告[2011]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简阳市国土资源局报请简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控制指标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
2011-43 |
简阳市新民乡 |
47350 |
商服住宅用地(商服≥51%,住宅≤49%) |
不大于1.1 |
不大于20% |
滨湖水岸线100米内限高12米,其余以规划审定为准 |
不小于4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1600 |
3100 |
2011-44 |
46423 |
1500 |
3000 | |||||||
2011-45 |
57743 |
1900 |
3800 | |||||||
2011-46 |
39842 |
1300 |
2600 | |||||||
2011-47 |
62236 |
2100 |
4100 | |||||||
2011-48 |
52666 |
1700 |
3400 | |||||||
注:1.以上六宗土地按用地比例共同分担中学、停车场、社区服务中心等38.3亩配套设施用地。六宗土地规划设计需统一规划、统一报审。 2.土地竞得业主须按开发10000平方米商品用房无偿提供50平方米房屋的比例,为社区提供办公及活动用房,或按市场价(该楼盘的房屋销售均价),向财政专户缴纳等额现金(在该楼盘办理工程报件手续时预交,办理房产证时结算)。 3.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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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挂牌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联合竞买,也可以独立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时间为20天(2011年12月2日至2011年12月21日)。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日至2011年12月29日,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9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2年1月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述地块挂牌时间为2011年12月22日8时30分至2012年1月4日17时30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保底价出让,保底价依法保密。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现场会时间为2012年1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拍卖大厅。
九、竞买人可以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出让保底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4楼
联系电话:028-27028225 028-27028950
联 系 人:汪先生 周女士
收款单位: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阳市支行
账 号:100406360260010001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