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简公资交告〔2011〕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简阳市国土资源局报请简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规划用地面积(㎡) |
净用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控制指标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
2011-25 |
简阳市东城新区 |
72907 |
64333 |
商住 |
不大于5 |
不大于30% |
120米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3000 |
25800 |
2011-26 |
简阳市东城新区 |
27981 |
22690 |
商住 |
不大于5 |
不大于30% |
120米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4600 |
9100 |
注:1.以上地块停车位:住宅不小于1.0车位/户(其中地下停车位不得少于70%),商业不小于0.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竞得人须按简府发〔2011〕8号文件精神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其比例不低于住宅总建设面积的3%,其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3.土地竞得业主须按开发10000平方米商品用房无偿提供50平方米房屋的比例,为社区提供办公及活动用房,或按市场价(该楼盘的房屋销售均价),向财政专户缴纳等额现金(在该楼盘办理工程报件手续时预交,办理房产证时结算)。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联合竞买,也可独立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且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由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2月12日,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2月12日,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竞买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1年12月1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12月13日10时00分在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拍卖大厅举行。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保底价拍卖,保底价保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四楼拍卖科
联系电话:028-27028225 028-27028950 028-86202668
联 系 人:汪先生 王先生
收款单位: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阳市支行
账 号:100406360260010001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11-25号地块区位图
2011-26号地块区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