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宾市珙县珙泉镇下坝村4社新农塝崩塌灾后重建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施工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 8栋(商铺)2 层 4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9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5262020000552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宾市珙县珙泉镇下坝村4社新农塝崩塌灾后重建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施工项目(第三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246822.94 | ||
最高限价 | 246822.94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30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和级别不限)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企业提供承诺函原件);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本施工项目政府采购时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凡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技术等人员未按施工响应文件落实到位的,不得签订合同,不得开展相关工作(企业提供承诺函原件); (4)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2号)文件规定,资格预审时查询供应商是否处于暂停参与四川省境内自然资源系统组织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活动资格期,凡处于此期间单位取消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提供信用平台网页截图盖供应商鲜章)。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9月24日到2020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 8栋(商铺)2 层 4号 | ||
方式: | 现场获取或在网上远程获取。 1、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通过网上(远程)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以上文件供应商扫描后连同本采购项目报名登记(本采购文件的附件3)通过邮箱发送至3118373467@qq.com;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后,我公司通过邮箱发送资格预审文件,如未收到资格预审文件,请及时联系(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831-2221206)。2、现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获取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 8栋(商铺)2 层 4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附件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供应商鲜章) (1)供应商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供应商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4)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 4、提供2019年8月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盖供应商鲜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 6、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 7、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盖供应商鲜章)。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供应商鲜章)。 (3)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和级别不限)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企业提供承诺函原件);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本施工项目政府采购时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凡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技术等人员未按施工响应文件落实到位的,不得签订合同,不得开展相关工作(企业提供承诺函原件); (4)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2号)规定,资格预审时查询供应商是否处于暂停参与四川省境内自然资源系统组织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活动资格期,凡处于此期间单位取消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提供信用平台网页截图盖供应商鲜章)。 |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6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
应在2020年09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 8栋(商铺)2 层 4号 |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9月30日前 | |||
九、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监管部门为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4065801,备案号为:珙采备案【2020】238号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址: | 珙县巡场镇民生路8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831-431219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 595 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交易中心 4 栋 14 层 06 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669581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女士 | ||
电话: | 028-86695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