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绵国土资公告[2011]400号
经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 地 位 置 |
宗地总面积 (㎡) |
出让宗地面积(㎡) |
土 地 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 拍 单 价 (万元/亩) |
起 拍 总 价 (万元) | |||
建筑 高度(米)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万㎡/ha) |
绿 地 率 | ||||||||
涪城区南塔路 |
126557.37 (合189.8361亩) |
104954.71 (合157.4319亩) |
居住(兼 容商业) |
≤16 |
≤30% |
≤1.5 |
≥30% |
70 |
8690 |
184 |
28967.4696 |
菜市场用 地 |
≤12 |
≤50% |
≤1.0 |
≥20% |
40 |
上述宗地以现状出让,其他规划要求详见绵城规设[2011]32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8日起,到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健安街附2-201号)索取或在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和绵阳市土地矿产交易网(www.mytd.gov.cn )上查询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8日17:00时前,到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8日21: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12月29日14:00时在(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健安街附2-201号)
联系电话:(0816)2345551
联 系 人: 左先生 陈先生
开户单位: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涪城支行
账 号:35205478091001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