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阆中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拍卖公告
阆国土资告(2011)21号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阆中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在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81号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七里新区华胥路(2011)149号、华胥路(2011)15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及位置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规划 用地面积 |
规划要求 |
土地 现状 |
华胥路(2011)149号地块 |
商业住宅 (商业用地不大于20%) |
40年 |
规划总用地面积29213平方米(43.82亩),净用地22545平方米(33.82亩) |
建筑规模:不大于78908平方米(地上);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住宅不大于20%,商业不大于40%;绿化率不小于30%;(其余规划指标详见阆规划条字【2011】045号文) |
现状 |
华胥路(2011)151号地块 |
商业住宅 (商业用地不大于20%) |
40年 |
规划总用地面积25983平方米(39.97亩),净用地21355平方米(32.03亩) |
建筑规模:不大于75093平方米(地上);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住宅不大于20%,商业不大于40%;绿化率不小于30%;(其余规划指标详见阆规划条字【2011】047号文) |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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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里新区华胥路(2011)14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5080万元,保证金1200万元。
七里新区华胥路(2011)15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481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
三、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拖欠阆中市人民政府土地价款者在未缴清欠款前不得报名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宗地起拍价的资信证明。竞得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成交价款进行抵扣任何欠款。
四、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2月26日18时00分止,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截至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18时00分止),到位于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81号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确认其竞买资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2011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81号国土资源局五楼大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竞买人在我局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与竞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邓先生
咨询电话:0817-6306219
收款单位:阆中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账号:26782968091001,开户行:中国银行阆中市支行;(注:节假日银行无法办理转、入帐 )
阆中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