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天国土资告字[2012]1号
经天全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公开出让,并委托天全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地址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使用年期 |
出让 方式 |
地 块 规 划 要 求 |
起拍价(人民币,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1 |
天全县城厢镇滨河路东段南侧A地块 |
天全县城厢镇滨河路东段南侧 |
649.81 |
商服 住宅 |
商服业40年 住宅70年(起始日期自2010年12月16日起计) |
拍卖 |
容积率为≥4.0且≤4.5,建筑密度≤0.3,绿地率≥35%。 |
164.0 |
32 |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均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时,以联合竞买协议、竞买申请书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
四、申请参加竞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为验原件留复印件;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联合竞买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原件)、法人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方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和其他未尽事宜,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12年3月22日至2012年4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天全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购拍卖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人可于2012年3月22日9时至2012年4月11日16时,到天全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1日16时,经审查,竞买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帐后,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2年4月1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会定于2012年4月12日上午10时0分在天全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查询网址:www.sclr.gov.cn www.landchina.com 联系地址:天全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天全县城厢镇灵和路9号)
咨询电话:0835—7223556,杨女士、洋女士
开户名称:天全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县支行营业部,帐号:545101040000448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