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营山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10-4号,10-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位于营山县小桥镇小南街,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获得土地后,进行商、住开发时,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交易活动。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2:位于营山县小桥镇小北街,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获得土地后,进行商、住开发时,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交易活动。
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67.43万元,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
地块2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6.02万元,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1月24止,到营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10年11月26日9时30分在营山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10年11月4日8时3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营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发售。
地 址:营山县朗池镇北坝街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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