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宜市拍[2012] 01号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 受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宜宾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将定于2012月2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时整,在宜宾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宜宾市国土资源局西侧)二楼大厅,公开拍卖翠屏新区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宗 地 位 置 |
面 积 |
用 地 性 质 |
建 筑 容 积 率 |
建 筑 密 度 |
建 筑 规 模 |
出让 期限 |
起 始 价 |
竞买 保 证 金 |
翠屏新区A02-02地块内 |
28880㎡(43.32亩)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金融业用地) |
2.0以下 |
30%以下 |
57760m2(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1552 ㎡以下)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070元/ m2 |
4000万元 |
翠屏新区A02-03地块内 |
59190 ㎡(88.78亩)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金融业用地) |
2.0以下 |
30%以下 |
118380(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3676㎡以下)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070元/ m2 |
8000万元 |
备注:以上两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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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地块设有拍卖底价(保留价),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不低于拍卖底价(保留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拍卖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12年1月30日9时至2月20日上午11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gtj.yb.gov.cn)下载。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中段8号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510、508室。
联系人:焦女士、王女士、郭女士、樊先生
咨询电话:0831-2336684、2331655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gov.cn)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gtj.yb.gov.cn)
二0一二年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