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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国土资源局2008年第2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08-07-11 |  来源:宜宾县国土资源局

宜县国土拍[2008]2号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宜宾县人民政府批准,宜宾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YBXR2008-17号,YBXR2008-18号,YBXR2008-06号,YBXR2008-07号,YBXR2008-08号,YBXR2008-09号,YBXR2008-10号,YBXR2008-11号,YBXR2008-12号,YBXR2008-1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位于蕨溪镇林业站西侧,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属房地产开发的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2:位于古罗镇凉风小学侧,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属房地产开发的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3:位于柏溪镇育才路,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属房地产开发的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4:位于柏溪镇科贸路以西、宜建路南侧,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属房地产开发的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5:位于观音镇顺河街,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属房地产开发的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6:位于观音镇顺河街,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属房地产开发的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7:位于观音镇龙沱村瓦厂社,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属房地产开发的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8:位于安边镇火焰村,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属房地产开发的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9:位于泥溪镇中心小学南侧,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属房地产开发的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0:位于泥溪镇原政府礼堂,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属房地产开发的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6.300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地块2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814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地块3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252.104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
    地块4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6.915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地块5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00.020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地块6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58.360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地块7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4.591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地块8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9.860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地块9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82.488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地块10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3.880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8月4止,到宜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08年8月6日10时0分在宜宾县柏溪镇金江大酒店学术报告厅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08年7月17日8时3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县柏溪镇县府路176号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发售。
    地    址:宜宾县柏溪镇县府路176号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曹俊芬 汪洋
    咨询电话:0831-66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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