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巴国土拍告字[201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准,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拟公开拍卖出让 2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
巴中市2011—1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宗地详表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指标 |
土地利用条件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阶梯 (万元/次) | ||||
建筑 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容 积 率 |
商 服 比 例 |
规 划 依 据 | ||||||||
2011-1-1 |
后坝小区18号地块 |
24976.84 |
住宅 商业 |
≯30% |
100 |
≯5.0 |
≯22%(限高19米) |
巴住建函[2011]114号;巴建规条字[2010]38号 |
以现状为准 |
11000 |
4000 |
100 |
2011-1-2 |
渔溪镇永安路南侧 |
1937.53 |
住宅 商业 |
≯56% |
21 |
≯3.5 |
≯10% |
巴区建规条字[2010]8号 |
以现状为准 |
300 |
100 |
50 |
注:1.本次拍卖土地出让年期为各类用地法定最高年限,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2.2011—1—1号地块,需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其套数为该地块内总套数(不含拆迁还房)的15%,每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按有关规定实行限价销售。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需提供联合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 7 月 15 日起至2011年 8月 1 日12时止,到巴中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索取拍卖文件及有关材料。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 7 月 15 日至2011年 8 月 1 日12时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除外),申请受理地点设在巴中市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8 月 1 日 12 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1年 8 月 3 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11年 8月 5 日10时在 巴中市政务服务中心 举行。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1小时,持《竞买资格确认书》到巴中市政务服务中心 领取统一的竞价标志牌后,进入拍卖会场,参加拍卖活动。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巴中市江北大街中段16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王先生
咨询电话:0827-5280407、15082729017、13881687686
开户单位:巴中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
帐 号: 2318597109026403590
请 注 明:巴中市土地交易中心收竞买保证金
网 址:中国土地市场网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http://www.sclr.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sc/nidex.jsp)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
二Ο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