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彭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彭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PP2012—21、PP2012—22 、PP2012—23、 PP2012—24、 PP2012—25、 PP2012—26、 PP2012—27、 PP2012—2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拍总价(万元) |
土地现状 |
规划要求 |
PP2012—21 |
牧马镇 |
76.6 |
住宅 |
70 |
958 |
1915 |
净地出让 |
详见拍卖文件 |
PP2012—22 |
牧马镇 |
105 |
住宅 |
70 |
1313 |
2625 |
净地出让 |
详见拍卖文件 |
PP2012—23 |
牧马镇 |
105 |
住宅 |
70 |
1313 |
2625 |
净地出让 |
详见拍卖文件 |
PP2012—24 |
牧马镇 |
98 |
住宅 |
70 |
1225 |
2450 |
净地出让 |
详见拍卖文件 |
PP2012—25 |
牧马镇 |
60 |
住宅 |
70 |
750 |
1500 |
净地出让 |
详见拍卖文件 |
PP2012—26 |
牧马镇 |
57 |
住宅 |
70 |
713 |
1425 |
净地出让 |
详见拍卖文件 |
PP2012—27 |
牧马镇 |
70 |
住宅 |
70 |
875 |
1750 |
净地出让 |
详见拍卖文件 |
PP2012—28 |
牧马镇 |
3.4 |
住宅 |
70 |
43 |
85 |
净地出让 |
详见拍卖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但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五、申请人必须在2012年7月21日至2012年8月9日17时(节假日除外)前到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索取相关资料,缴纳履约保证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具体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8月10日10时(节假日除外)在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办公楼举办(彭祖大道北段县法院对面、乐山商业银行后面)。
联系地址: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28-37629863
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