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划拨连山镇0.1682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广汉市人民法院作为修建连山人民法庭用地。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电话0838-5220237
广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