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邻国土资告字[2011]6号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邻水县人民政府(邻府土发[2011]11号文件)批准,邻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邻水经开区管委会侧边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规划用途 |
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竞买保证金 |
起拍价 |
加价幅度 |
土地条件 |
邻土储〔2008〕14号地块 |
邻水经开区管委会侧边 |
36899m2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商业40 住宅70 |
≤2.8 |
≤35% |
≥35% |
100米 |
3000万元 |
6500万元 |
10万元 |
现状土地 |
注:本次拍卖地块交易服务费按邻价费[2008]107号规定收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按1元/㎡收取。以上两项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1、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广安府发〔2010〕40号)的规定,本地块竞得人必须按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的4%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包含在本地块已确定的容积率之内),且公共租赁住房单套面积为60平方米,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安装好水、电、气、闭路、通讯等设施,建成后的公共租赁住房(含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由县政府无偿收回,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监管。
2、本地块竞得人在本地块内实施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等必须符合《邻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邻土储〔2008〕14号地块和东北部新区D3-1-1地块规划控制指标的复函》(邻住建局函〔2010〕26号)及附件3、4确定的间距要求,并接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监管。
3、本地块竞得人必须按邻住建局函〔2010〕26号的要求修建配套设施,其中:配套公厕一座,面积不少于60m2,标准达三星级旅游厕所,由本地块竞得人承担全部费用,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县政府。其他配套设施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其中停车位不少于400个。配套设施修建接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监管。
4、本地块竞得人必须按邻住建局函〔2010〕31号的要求在本地块内北端(即工业园区30米道路以东,环城路南侧)2378平方米(具体范围见《邻土储〔2008〕14号地块内北端用作硬质铺装或绿化范围红线图》),用作硬质铺装或绿化,该工程必须按县政府审定的方案实施,由本地块竞得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接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监管。
5、小西河整治工程,由县政府确定相关部门,按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小西河整治工程修建。 小西河整治工程自本地块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全部完工,确保本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之日,本地块形成用地条件。
二、满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保底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70%,6个月内缴清全部剩于成交价款。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1月15日17时前,到邻水县国土资源局五楼有偿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150元/份)。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完善竞买保证金相关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17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1月15日17时前,到邻水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凭竞买保证金交纳收据和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发竞买资格确认书时间为拍卖会开始前半个小时。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七、本次拍卖会定于2011年11月16日上午10时在邻水县喜来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举办。现场竞价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用举牌报价方式进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39号锦云大厦五楼
联 系 人:袁 波 王 玲
联系电话:(0826)3210428
九、竞买保证金交纳开户单位、银行、账号和交纳方式
开户单位:邻水县财政局(01107) (联系电话:0826-3234855)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邻水支行 账号:1000 6084 1670 010005
交纳方式:本次竞买保证金只接受申请人本人以转账方式缴入指定银行账户,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不成功的,按规定退回原帐户。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sclr.gov.cn
邻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