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名国土资告字[2012] 1号
经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名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名山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拍卖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2012-12 |
蒙阳镇连东巷 |
1652.50 |
商住用地 |
≤35% |
≤3.0 |
≥35% |
小于36米 |
商服用地:40 住宅用地:70 |
350.00 |
70.00 |
2012-13 |
百丈镇红军路13号 |
1957.00 |
商住用地 |
≤65% |
≤3.0 |
≥15% |
小于40米 |
商服用地:40 住宅用地:70 |
200.00 |
40.00 |
二、本次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地块拍卖采取现状拍卖,2012-12号地块按现状交地,2012-13号地块按净用地交地。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时,以联合竞买协议、竞买申请书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
五、申请参加竞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为验原件留复印件;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联合竞买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和其他未尽事宜,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0月17日,到名山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索购拍卖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0月17日17时,到名山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16时,经审查,竞买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帐后,具备申请条件的,名山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10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拍卖会定于2012年10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在名山县蒙顶山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名山县蒙阳镇陵园路)举行。
查询网址:WWW.chinalands.com; WWW.sclr.gov.cn
联系地址:名山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35—3228059,联系人:郭女士、高女士
开户名称:名山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雅安市商业银行名山园区支行,帐号:201090601043900254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