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为发布全省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信息的唯一指定的专业网站。本网公告信息的真实性由其提供者负责。
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国土拍告﹝2012﹞4号
2012-03-16 |  来源: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中心城区土地交易市场统一出让的通知》(成办发〔201071号)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定于2012410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金融城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及使用年限

净用地拍卖

起叫价

(楼面地价)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规划设计条件

持证准用面积(亩)及方式

计入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用地使用性质

 1

GX06252/211):2012-35

高新区肖家河沿街以北,玉林中学以东

9283.54

13.9253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住宅70

商业40

4200/平方米

3500

A地块≤28878.21

B地块≤4041.62

A地块≤20%

B地块≤40%

≤航空限高555(相对地面约59)

A地块≥25%;

 B地块:根据方案合理性确定

A地块:二类住     宅用地;

B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2

JN05211/241/252):2011-112

金牛区金牛1组和土桥场镇东街范围以内地块

26652.52

39.9788

商业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70

商业40

3000/平方米

5900

 ①号地块≤14779;②号地块≤6356725%≤可兼容商业≤50%

①号地块≤45%;②号地块≤35%,高层主体≤15%

①号地块≤24米;②号地块≤航空限高,现地块内航空限高最低点绝对海拔高程593米(相对地面约73米)

①号地块结合设计确定;

②号地块≥30%

①号地块:商业用地、市属办公用地;

②号地块: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14.2120

指标证书

3

QY06

(252/211/245)2011-71

青羊区四威南路3

36089.28

54.1339

(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约5.2500亩不纳入出让范围)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

商业40

4800/平方米

14000

二类住宅用地

110803(兼容商业≤2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容积率宜<0.8,且地上建筑面积2000

20%≤二类住宅≤30%25%≤二类住宅总建筑密度≤3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40%

二类住宅用地≤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88米(相对地面高度约75.9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24

二类住宅≥2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宜<35%

二类住宅

用地;

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用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JN05(211/241/252)2011-112号宗地:不能涉外,项目建设方案须报成都市国家保密局审查;QY06252/211/245):2011-71号宗地:严禁任何外资及有外资背景的组织、机构和个人参与该地块的拍卖,严禁该地块用于修建涉外建设项目。

三、QY06252/211/245):2011-71号宗地:涉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约5.2500亩)不纳入出让范围,竞得人须自行出资、按规划要求修建并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JN05(211/241/252)2011-112号和QY06252/211/245):2011-71号宗地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按建住房﹝200616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即商品房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四、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

五、请竞买申请人在20124917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金融城7号楼3楼窗口服务区)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246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金融城7号楼3楼窗口服务区)提前申报。

六、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028-8705070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321日起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金融城7号楼3楼窗口服务区)领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金融城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9028-85987883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