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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11-08-25 |  来源:达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达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达国土资告[2011]6

  经达县人民政府批准,达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511602-2011-B-0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叫价

(楼面地价)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控

制高度

511602-

2011-B-09号地块

达县南外镇四合社区五小区

出让用地面积8531.9 m2(折合12.79785亩)

住宅

4.0

25%

30%

80

70

692/m2

800

宗地内“净地”、宗地外“六通”

 

 

 

 

 

 

 

 

 

备注:1.该地块建筑控制规模(计容面积)34127.6平方米,设置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面积,建筑户型要求: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例应达到70%以上(其中应设置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的保障性住房,其建筑面积按商品住房开发面积的3%比例配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土地竞得人无偿移交政府。结合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际情况及目标任务,该项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50%为经济适用房,50%为限价商品房

2.竞得人须按程序依法进行地块范围内地上(地下)管线拆迁,负责地块范围内场地平整并承担费用;同时,竞得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自筹资金负责该地块范围内的全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归政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政府设有底价,当最高应价低于底价时,不予成交。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826日至20119141730,到达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1826日至20119141730分前,到达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19141730)。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915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定于2011916日上午10,地点为达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七、其他事项。

竞买保证金转入账号:821585132038091001

位: 达县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行: 中国银行四川省达州分行营业部

     人: 达县国土资源局

址: 四川省达县南外镇保险街253

     人: 梁战平

话: 0818-5108800

竞买受理单位:达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人: 聂春寒  

话: 0818-51088935108868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