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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11-09-30 |  来源:


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成国土拍告﹝201112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中心城区土地交易市场统一出让的通知》(成办发〔201071号)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定于20111026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及使用年限

净用地拍卖

起叫价

(含出让金)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规划设计条件

持证准用面积(亩)及方式

出让人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用地使用性质

1

PX04(252/211):2011-77

郫县郫筒镇晨光村一、四、六社,书院村一社

43831.475

65.7469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

商业40

360万元/

6000

1.0<容积率≤4.0

总≤30%,住宅≤20%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不大于100

30%

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的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

65.7469

指标证书

郫县国土资源局

2

PX05(252/211):2011-78

郫县郫筒镇书院村一社

41098.30

61.6471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

商业40

360万元/

5600

1.0<容积率≤3.8

总≤30%,住宅≤20%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不大于80

30%

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的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

61.6471

指标证书

郫县国土资源局

3

PJ02(252/211):2011-79

蒲江县鹤山镇,南临顺城路,西临全兴路(A地块)

69708.24

104.5624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

商业40

200万元/

6000

1.0<容积率≤3.3

总≤26%,高层主体≤20%

100

30%且绿化覆盖率≥35%

住宅用地(兼容不超过20%的商业比例)

/

蒲江县国土资源局

4

PJ03(252/211):2011-80

蒲江县鹤山镇,北临健民路,西临太合生物项目用地东侧规划道路

B地块)

39732.28

59.5984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

商业40

200万元/

3500

1.0<容积率≤3.3

总≤26%,高层主体≤20%

100

30%且绿化覆盖率≥35%

住宅用地(兼容不超过20%的商业比例)

/

蒲江县国土资源局

5

PJ04(211/212):2011-81

蒲江县鹤山镇,北临健民路,南临规划公园,西临规划道路,东临鹤山南路西侧规划广场(C地块)

22291.66

33.4375

商业用地

商业40

228万元/

2000

2.0

以方案合理性为准

4

15%

商业金融业用地

/

蒲江县国土资源局

6

LQ08(252/211):2011-82

龙泉驿区西河镇群辉路北延线以西、规划道路以南

57628.25

86.4424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

商业40

200万元/

4400

4.5≤容积率≤5.0

总建筑密度≤30%

/

25%

二类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业占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小于30%且不大于40%

86.4424

指标证书

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请竞买申请人在2011102517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11024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提前申报。

五、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028-87050706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1109日起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索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33536028-87054959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1 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