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 告
平国土资告字〔2011〕03号
经平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平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位置 |
用途 |
总面积(㎡) |
出让面积 (㎡)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绿地率(≥)
|
拍卖起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PC-2011B004 |
华严社区 |
商住 |
18164.5 |
18164.5 |
住宅70 商业40 |
35% |
5.0 |
35% |
2850 |
1500 |
PC-2009B003 |
信义新区 |
住宅 |
3564.91 |
3564.91 |
70 |
25% |
3.5 |
35% |
700 |
500 |
PC-2011B002 |
信义新区 |
商住 |
77005 |
77005 |
住宅70 商业40 |
25% |
4.0 |
35% |
11667 |
8000 |
上述地块中PC-2011B004号宗地,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由竞得者负责补偿。PC-2009B003号宗地,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16 日至2011年10月10日,到平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16日至2011年10月10日,到平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16时(交纳保证金时需注明是XX宗地拍卖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1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10月12日10时在平昌县政务中心招投标会议室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57号
联系电话:0827-6221128 6227495
联 系 人:任小波 冯莉莉
开户单位:平昌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昌营业部
帐 号:725201040004994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