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大国土资告字〔201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经县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城区、卓筒井镇、玉峰镇五方街村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座落 |
出让面积 |
四至 界限 |
出让期限 |
规划 用途 |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
起拍价 |
保证 金 |
供地条件 |
供地 时间 |
开工 时间 |
竣工 时间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2-6-1 |
新城区柑子园(高速出口右侧) |
15441.7㎡(23.1624亩) |
详见宗地图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
住 |
≥1 ≤2.18 |
≤23% |
≥35% |
100万元/亩 |
500万元/宗 |
现状 |
2012年6月 |
2013年6月 |
2015年6月 |
其它规划指标按大英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柑子园(2012)年1号、卓筒井镇(2012)年1号执行 |
2012-6-2 |
卓筒井镇英堰街 |
3096㎡ (4.644亩) |
≥1 ≤1.90 |
≤35% |
≥35% |
40万元/亩 |
40万元/宗 |
现状 |
2012年6月 |
2013年6月 |
2015年6月 | ||||
2012-6-3 |
玉峰镇五方街村 |
1223.9㎡(1.8358亩) |
≥1 ≤2.2 |
≤30% |
≥35% |
28万元/亩 |
10万元/宗 |
现状 |
2012年6月 |
2013年6月 |
2015年6月 |
注:交纳最高保证金,可参加多宗地竞买,但竞得一宗土地后不再参加其它宗地竞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竞价拍卖的方式,按
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土地为现状供地,其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7日至2012年5月17日下午17:00时,到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7日至2012年5月17日,到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为准),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转帐到指定银行帐户),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5月18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5月18日上午10:00时在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大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附属物(含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由土地竞买人依法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均由土地竞买人自行支付。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网络、口头竞买申请。
(3)合同约定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规定:土地拍卖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2012-6-1号地块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竞得人付清土地总价款的50%,6个月内再付清土地价款的30%,余款12个月内全部付清;2012-6-2号地块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竞得人付清土地总价款的50%,余款3个月内全部付清;2012-6-3号地块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4)大英县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九、联系方式与开户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四川省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大英县蓬莱镇江西路国土资源局内);
联系电话:13808266767
联 系 人:唐先生
开 户 行Ⅰ:建设银行遂宁分行大英县分理处;
开户单位: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所;
帐 号:51001675108050920781;
开 户 行Ⅱ:遂宁市商业银行大英支行
开户单位:大英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帐 号:6623010121000001425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