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名国土资告字[2011] 03号
经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名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名山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拍卖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界址、空间范围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地块主要规划要求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11-19 |
县粮食局(原地质队)地块 |
东临318国道和蒙顶山镇水碾村五社,南临蒙顶山镇水碾村五社、西临蒙顶山镇水碾村五社、二社,北临蒙顶山镇水碾村五社 |
64203平方米 |
住宅兼容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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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积率:不大于1.8;(2)、绿地率:不小于30%;(3)、建筑限高:不大于30米;(4)、建筑密度:不大于30%;(5)、建筑物应后退用地控制红线:临318国道不小于10米,其余不小于3米 |
4300 |
1000 |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地块拍卖采取现状拍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时,以联合竞买协议、竞买申请书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
五、申请参加竞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为验原件留复印件;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联合竞买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和其他未尽事宜,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1月7日,到名山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索购拍卖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1月7日16时,到名山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7日16时,经审查,竞买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帐后,具备申请条件的,名山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11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拍卖会定于2011年11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在名山县蒙顶山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名山县蒙阳镇陵园路)举行。
查询网址:www.chinalands.com; www.sclr.gov.cn
联系地址:名山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35—3228059、3236493,联系人:郭女士、高女士
开户名称:名山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名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东信用社(蒙阳镇新东街),帐号:88180120000578094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