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批准,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五通桥区分局公开拍卖出让冠英新街口-11,冠英新街口-12,冠英新街口-13,冠英新街口-14,冠英石子埂-15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位于冠英镇新街口村8组,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境内外法人及公民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2:位于冠英镇新街口村8组,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境内外法人及公民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3:位于冠英镇新街口村8组,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境内外法人及公民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4:位于冠英镇新街口村8组,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境内外法人及公民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5:位于冠英镇石子埂村8组,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境内外法人及公民
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0.7万元,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
地块2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1.3万元,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
地块3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8.7万元,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
地块4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7.9万元,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
地块5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9万元,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9月11止,到五通桥区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06年9月12日10时0分在五通桥区冠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06年8月22日9时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五通桥区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发售。
地 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
联 系 人:
咨询电话:3302570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