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营山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08-10号地块,08-15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位于回龙镇上东街,东至回龙镇政府,西至待征地,南至待征地,北至居民房。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2:位于骆市镇文化街,东至待征地,西至街道,南至陈全用地,北至骆市教办。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2.19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地块2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34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1月18止,到营山县朗池镇北坝横街(物价局二楼土地交易中心,节假日除外)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08年11月19日9时30分在另行通知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08年10月27日8时3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营山县朗池镇北坝横街(物价局二楼土地交易中心,节假日除外)发售。
地 址:营山县朗池镇北坝横街
联 系 人: 刘家跃 陈治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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