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达国土资告[2012]11号
经达县人民政府批准,达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511602-2011-3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 (楼面地价)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511602- 2011-37号 |
南外镇杨柳二、三社 |
本次拍卖出让面积为60000m2(折合90亩) |
住宅 |
≤3.0 |
≤25% |
≥35% |
70 |
350元/m2 |
2100 |
备注:1. 该宗地以“净地”(无地上构建筑物)方式出让;
2.该项目应设置不小于40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面积,设置不小于4000平方米的对外开放的公共活动场所;
3.建筑户型要求: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套数占总套数的比例在70%以上;按总建筑面积5%(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并按照简单、实用、环保的原则进行装修,水、电、气等市政基础设施保证能供应到户(具体要求详见达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期常务会议纪要、达规通字[2012]0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政府设有底价,当最高应价低于底价时,不予成交。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9月24日17时(节假日除外),到达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9月24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到达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4日17时正)。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9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定于2012年9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达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七、其他事项。
竞买保证金转入账号:20351172100100000211961
开 户 单 位:达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达县支行
出 让 人: 达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梁战平
联 系 电 话: 0818-5108800
竞买受理单位:达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聂春寒
联 系 电 话: 0818-5108893、5108868
http://www.sclr.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sc/index.jsp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