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县人民政府批准,高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1号地块,2号地块,3号地块,4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地块1:位于高县来复镇柏香村四组,东至宜高公路,西至柏香村四组土地,南至柏香村四组土地,北至柏香村四组土地。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竞买人必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挂牌出让地块2:位于高县月江镇前进街,东至叶元明房,西至月江供电所,南至前进街,北至何滩地。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竞买人必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挂牌出让地块3:位于高县来复镇中学校园内,东至来复镇中学校园,西至来复镇中学校园,南至来复镇中学校园,北至来复镇中学校园。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竞买人必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挂牌出让地块4:位于高县月江镇政府东北侧,东至国有空地(拟建街道),西至国有空地后靠近沈公珍、孟华等综,南至国有空地(拟建街道),北至国有空地。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竞买人必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地块1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1.1280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地块2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1220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0.5000万元。
地块3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1.5833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地块4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3.8560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10月17止,到高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所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价起始日为2007年10月18日9时0分起到2007年10月31日10时0分止,挂牌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收到第一份有效竞买报价单当日起,至延后的第10日止为挂牌竞价时间。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挂牌文件。挂牌文件于2007年10月8日9时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高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发售。
地 址:高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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