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中心城区土地交易市场统一出让的通知》(成办发〔2010〕71号)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定于2011年12月15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及使用年限 |
净用地拍卖 起叫价 (含出让金)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面积(亩)及方式 |
出让人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用地使用性质 | |||||||||
1 |
DY01(252/211):2011-139 |
大邑县安仁镇过境路侧 |
47464.20 合71.1959亩 |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47万元/亩 |
850 |
1.0<容积率≤1.6 |
≤30% |
20米 |
≥30% |
住宅用地 |
71.1959 指标价款 |
大邑县国土资源局 |
2 |
XJ08(252/211):2011-140 |
新津县花源镇白云村三组 |
18463.69 合27.6955亩 |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60万元/亩 |
1200 |
1.0<容积率≤1.8 |
≤30% |
≤24米 |
≥35% |
二类居住用地 |
27.6955 指标价款 |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
3 |
XJ09(252/211):2011-141 |
新津县花源镇白云村三组 |
24942.61 合37.4139亩 |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60万元/亩 |
1500 |
1.0<容积率≤1.8 |
≤30% |
≤24米 |
≥35% |
二类居住用地 |
37.4139 指标价款 |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
4 |
XJ10(252/211):2011-142 |
新津县花源镇白云村三、四组,普兴镇前锋村一组 |
30181.89 合45.2728亩 |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60万元/亩 |
1900 |
1.0<容积率≤1.8 |
≤30% |
≤24米 |
≥35% |
二类居住用地 |
45.2728 指标价款 |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
5 |
XJ11(252/211):2011-143 |
新津县花源镇白云村三、四组,普兴镇前锋村一、六组 |
60223.77 合90.3357亩 |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60万元/亩 |
3700 |
1.0<容积率≤1.2 |
≤40% |
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
≥35% |
二类居住用地 |
90.3357 指标价款 |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
6 |
XJ12(252/211):2011-144 |
新津县普兴镇前锋村六组 |
48829.46 合73.2441亩 |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60万元/亩 |
3000 |
1.0<容积率≤1.2 |
≤40% |
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
≥35% |
二类居住用地 |
73.2441 指标价款 |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DY01(252/211):2011-139号宗地:住宅套型建筑按建住房〔2006〕16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即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四、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多宗土地的竞买人,在签订最后一宗地的《出让合同》时方能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五、请竞买申请人在2011年12月14日17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1年12月13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提前申报。
六、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028-8705070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1年11月24日起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索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33536、028-87054959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1 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