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中心城区土地交易市场统一出让的通知》(成办发〔2010〕71号)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将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及使用年限 |
净用地拍卖 起叫价 (楼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拍卖出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面积(亩)及方式 |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
1 |
CH10(252/211):2012-174 |
成华区锦电东苑地块 |
21533.1 合32.2996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4500 元/平方米 |
11000 |
2012年10月 11日上午10时 |
≤96898(兼容商业≤20%) |
总≤25%, 高层主体≤20% |
≤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633米(最高点相对地面约129米) |
≥25% |
二类住宅用地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出让宗地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按建住房﹝2006﹞16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即商品房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四、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六、请竞买申请人在2012年10月10日17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3楼窗口服务区)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2年10月9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3楼窗口服务区)提前申报。
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028-87050706)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2年9月14日起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3楼窗口服务区)领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2、85987883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土地市场网(http://www.cdtd.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