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国土资源局船山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遂船国土资公〔2011〕2号
经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遂宁市船山区物流园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拍卖出让用地地块明细表 |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拍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 | |||||||
1 |
物流园区玫瑰大道东侧,椿芽湾水库旁 |
59249.58平方米(88.8744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不大于20% |
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23656.64平方米;按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3%配建公共租赁用房,且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大于60平方米 |
不低于40% |
建筑高度为50-100米 |
130 |
3500 |
2 |
物流园区玫瑰大道东侧,椿香水韵安置小区西侧 |
27762.95平方米(41.6444亩) |
商业用地 |
40年 |
不大于43% |
不大于1.88 |
不小于25% |
不大于24米 |
180 |
2200 |
备注 |
1、详细地块位置和土地规划用途见挂牌文件的地块规划条件及红线图。2、土地以现状方式交地。3、物流园在地块2中对玫瑰大道与水库环路交叉口附近554.4平方米土地及1123.03平方米建筑进行回购,回购土地价格按拍卖单价计,回购建筑价格按成本价计。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26日,到遂宁市国土资源局船山分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26日,到遂宁市国土资源局船山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4月27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4月28日9时30分在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三楼拍卖大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网络、口头竞买申请。
(2)土地出让价款的缴款期限为: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6个月内交清总价款。
(3)按照市府函〔2010〕140号文件精神,对于1号商业、住宅地块,竞得人须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3%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由区政府无偿收回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其产权归政府。竞得人负责将椿芽湾水库打造为永久性对外开发景观公园。
(4)对于2号商业地块中的554.4平方米土地及1123.03平方米建筑由物流园进行回购,回购土地价格按拍卖单价计,回购建筑价格按成本价计。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国土资源局船山分局(市城区北辰街88号)
联系人:宋军文 代 志
联系电话:0825-2222242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