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国土资告字[2011]3号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邻水县人民政府(邻府土发[2011]6号文件)批准,邻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县城东北部新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 (㎡) |
规划用途 |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 (米) |
起拍总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土地 条件 |
邻土储[2011]18号 |
县城东北部新区 |
50749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商业40 住宅70 |
≤3.5 |
≤35 |
≥35 |
100 |
12500 |
10 |
6000 |
现状 土地 |
注:本次拍卖地块交易服务费按邻价费[2008]107号文件规定收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按1元/㎡收取;以上两项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1、根据县住建局《关于提供县城东北部新区A2-01地块规划控制指标的函》(邻住建局函[2011]96号)及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邻府发〔2010〕122号),地块竞得人必须按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的4%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包含在本地块已确定的容积率之内),且公共租赁住房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成后的公共租赁住房(含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由县政府无偿收回,由县住建局负责监管。
2、地块竞得人必须在临地块南侧8号道路底层配建1处公厕,公厕建筑面积≥60m2,由竞得人修建并承担全部费用,建成后无偿移交县政府。本地块内小区车位数量≥小区总户数的1/3,且地下车位数量≥总车位数量的90%,由县住建局负责监管。
二、满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保底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地块竞得人必须在以下两个阶段时间内缴清相应成交价款:一是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60%;二是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若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未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解除与竞得人签订的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合同中约定定金(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金额为全部成交价款的20%),并由县国土资源局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5日12时前,到邻水县国土资源局五楼有偿(申请竞买人必须)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150元/份)。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完善竞买保证金相关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6日17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7日上午12时前,到邻水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凭竞买保证金交纳收据和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七、本次拍卖会定于2011年7月8日上午10时在邻水县喜来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举办。现场竞价在县国有土地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用举牌报价方式进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二)本次拍卖出让的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广安日报》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本次拍卖出让过程中如有发现恶意串通,阻止他人竞价的可实名向县纪委(监察局)投诉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826)3221119。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39号
联 系 人:袁 波 王 玲
联系电话:(0826)3210428 13908287528
十、竞买保证金交纳开户单位、银行、账号和交纳方式
开户单位:邻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联系电话:0826-3234855)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邻水支行 账号:1000 6084 1670 010005
交纳方式:本次竞买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交入指定银行账户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sclr.gov.cn
邻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