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国土资公〔2012〕4号
蓬溪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蓬溪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情况:
编 号 |
位 置 |
土地使用权 面积(m2)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化率 |
土地 用途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201220 |
广电路 (县水务局后) |
43350.47(64.99亩) |
<22% |
≤2.5 |
≥35% |
商住 |
6500 |
1300 |
201221 |
上游工业园(楼宇经济综合体)A地块 |
8114.52(12.172亩) |
<25.31% |
≤1.84 |
≥31.97% |
商业 |
650 |
130 |
上游工业园(楼宇经济综合体)B地块 |
15449.89(23.16亩) |
<22% |
≤2.8 |
≥35% |
商住 |
以上宗地使用年限分别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其中, 201221宗地需符合蓬溪县上游工业园楼宇经济综合体带规划的相关条件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公开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以现状交地、增价方式竞价,以最高竞价并经确认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土地为现状交地,其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有意参加竞买者在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4月6日(时间8:30-11:30,2:30-18:00)前往蓬溪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赤城镇政通街88号)提出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以到账为准),经资格验审合格后,于2012年4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参加公开拍卖。
五、竞买人可于2011年3月15日起(节假日除外)到县国土资源局购买相关文件。
六、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附属物(含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由土地竞得人依法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申请协调迁移清理,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2、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网络、口头竞买申请。
3、合同约定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规定: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买受人必须缴纳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6个月内再付清土地成交总价款的30%,余款在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七、具体要求详见《蓬溪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文件》。
八、此公告可登录蓬溪县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gtj.pengxi.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sclr.gov.cn/)查阅。
九、联系方式与开户银行及账户
联系单位:蓬溪县国土资源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联系人:廖先生 许女士 联系电话:0825—5423897
保证金开户银行:遂宁市商业银行蓬溪支行
开户单位:四川省蓬溪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支出过渡户
帐 号:6621010121000001288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