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泸市国土资告[2011]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座落 |
规划用 地面积(㎡)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供地方式 |
使用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绿化率% |
建筑 密度% | |||||||||
510500-2010-B-138 |
城西新区 |
41733 (合62.5996亩) |
41733 (合62.5996亩) |
住宅 |
拍卖 |
70年 |
<1.5 |
>35 |
<28 |
150 |
1878 |
510500-2010-B-166 |
酒城大道斑竹林水库北侧 |
92507 (合138.76亩) |
91842 (合137.76亩) |
住宅 |
拍卖 |
70年 |
<1.8 |
>35 |
<26 |
200 |
5600 |
510500-2011-B-024 |
关口、希望大道北侧 |
88501 (合132.75亩) |
88501 (合132.75亩) |
住宅 |
拍卖 |
70年 |
<2.56 |
>35 |
<26 |
120 |
3200 |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在市本级有土地欠款的外, 均可申请参与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办法: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11年05月04日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竞买人须到泸州市财政局资金科开具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收款单位:泸州市财政局(资金科),帐号:2304346129124919980,开户行:泸州市工行城西支行,并经核准到帐后开具正式发票)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拍卖会于2011年05月05日上午10时在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拍卖大厅举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川南土地市场”(http://www.cn-landmarket.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http://www.lzsgtj.cn)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uzhou.gov.cn)及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进行查询。
联系人: 方女士
联系电话:(0830)2584504
特此公告。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