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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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申请竞买。
三、本次拍卖地块设有拍卖底价(保留价),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不低于拍卖底价(保留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拍卖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11年9月16日9时至9月27日上午11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gtj.yb.gov.cn)下载。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中段8号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510、508室。
联系人:焦女士、王女士、郭女士、樊先生
咨询电话:0831-2336684、2331655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gov.cn)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gtj.yb.gov.cn)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