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国土资告〔2012〕8号
经合江县人民政府合府地发〔2012〕8号文批准,合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地 块 编 号 |
土 地 座 落 |
规划用地面积(m2) |
出让土地面积(m2) |
出让 年限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510522-2012-B-06 |
二里乡原粮站 |
3606.09 m2 |
3606.09 m2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城镇混合住宅 |
容积率<2.4,建筑密度<36%,建筑规模<8600 m2,建筑层数≤6层(根据地形高差分层入口,总层数可为7层) |
270 |
160 |
510522-2012-B-09 |
密溪乡卫生院北面 |
1980.87 m2 |
1980.87 m2 |
建筑规模<9600 m2,建筑层数≤6层 |
245 |
150 | ||
510522-2012-B-10 |
密溪乡卫生院东面 |
1116.28 m2 |
1116.28 m2 |
建筑规模<5500 m2,建筑层数≤6层 |
140 |
80 |
二、此次拍卖宗地均以现状进行出让,其中510522-2012-B-06号地块地面构附着物由竞得者拆除,并另行支付该构附着物价款16.5万元与所有权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和本县有土地欠款的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属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自然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土地竞得人一致),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申请竞买办法: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于2012年6月6日起到合江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咨询、索取出让文件。参加拍卖竞买的申请人必须于2012年6月27日上午11时前除提供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保证金须存入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合江县财政局,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合江县少岷路支行,账 号:185501040003984,并经财务核准到帐后开具正式发票)、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到合江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2012年6月28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设在合江县国土资源局。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om)了解。
地址:合江镇少岷路人民街38号
联系人: 郑先生 陈女士
咨询电话:(0830)5266095 5268062
合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