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绵国土资公告[2012]116号
经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宗地总面积 (m2) |
出让宗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单价 (万元/亩) |
起拍总价 (万元) | |||
建筑 高度(米)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万m2/ha) |
绿 地 率 | ||||||||
涪城区 龙门镇香社村 |
180239.62(合270.3594亩) |
117717.81 (合176.5767亩) |
居住用地 |
≤40 |
≤22% |
≤2.2 |
≥30% |
居住70商业40 |
2776 |
44 |
9252.06 |
22464.96 (合33.6975亩) |
商业用地 |
≤29% |
该宗地以现状出让,其他规划要求详见绵城规设[2012]013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23日起,到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健安街附2-201号)索取或在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和绵阳市土地矿产交易网(www.mytd.gov.cn )上查询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6月11日17:00时前,到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6月11日21: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6月14日14:00时在(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健安街附2-201号)
联系电话:(0816)2345551
联 系 人: 左先生
开户单位: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涪城支行
账 号:35205478091001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