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简公资交告[201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简阳市国土资源局报请简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控制指标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2008-45 |
简城镇升阳村二组 |
1585 |
工业(印刷业) |
不小于0.8 |
不小于55% |
不大于20% |
不小于1268 |
50年 |
41 |
41 |
2012-5 |
石盘镇朝阳村 养马镇栗坪村 |
84259 |
工业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84259 |
1570 |
1570 | ||
2012-6 |
石盘镇板板桥村四、 五、六、七、八组 |
18949 |
不小于18949 |
360 |
360 | |||||
2012-7 |
石盘镇板板桥村五、八组 |
18858 |
不小于18858 |
360 |
360 | |||||
2012-8 |
石盘镇板板桥村五、七组 |
20010 |
不小于20010 |
380 |
380 | |||||
2012-9 |
石盘镇板板桥村、朝阳村 |
20010 |
不小于20010 |
380 |
38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挂牌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联合竞买,也可以独立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时间为20天(2012年4月28日至2012年5月17日)。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8日至2012年5月28日,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2年5月3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述地块挂牌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8时30分至2012年5月30日17时30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保底价出让,保底价依法保密。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现场会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拍卖大厅。
九、竞买人可以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出让保底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4楼
联系电话:028-27028225 028-27028950
联 系 人:汪先生 周女士
收款单位: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阳市支行
账 号:100406360260010001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