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告字[2011]G3号
经康定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K2011-G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宗地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
E13-8-1 |
康定县榆林新区 |
约14.53亩 |
商住(以商业为主) |
≤2.7 |
≤45% |
≤50米 |
≥3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131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高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3日至2011年12月2日,到康定县土地收购储备经营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3日至2011年12月 2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 2 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康定县国土资源局;地块挂牌时间为:2011年11月23日9时至2011年12月6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起始价及付款要求:
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始价为654万元,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倍数;竞得人在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二)、挂牌出让文件的购买及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2日止,到康定县国土资源局报名并购买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委托他人现场竞买的,必须提交由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联合竞买的,各成员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成员权利、义务。该协议书在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时提交。各成员须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6、以及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康定县新城政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15328793932
开户单位:康定县土地收购储备经营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康定县支行
帐 号:575101040006604
康定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