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峨眉山市九里镇、乐都镇两个土地整理项目己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函【2009】6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峨眉山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峨眉山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峨眉山市国土资源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峨国土资发[2012]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10260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仁恒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九里镇12367.88亩;乐都镇11364.23亩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程范围;
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工程建设地点:峨眉山市九里镇、乐都镇
2.5 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
施工A标段:峨眉山市九里镇土地整理项目;
施工B标段:峨眉山市乐都镇土地整理项目;
监理1个标段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和<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相关工程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爆破与拆除叁级及以上的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2个已开工且竣工的1000万以上的土地整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009年以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 0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3 年 01 月 04 日 23 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通过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01 月 15 日 10 :30
分,地点为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四楼招投标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峨眉山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地 址: 峨眉山市兴隆街290号
邮 编: 6142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833-5558020
传 真: 0833-5040742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仁恒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0号普利大厦A座301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毛先生
电 话: 028-85559188
传 真: 028-85598978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