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筠连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筠连县腾达镇海灯村新滩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石场采矿权实行拍卖出让公告
筠矿权招拍挂字[2016]第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筠连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筠连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筠连县腾达镇海灯村新滩组灰岩采石场采矿权,拍卖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矿区位置 | 开采深度 (m) | 矿区面积 (Km2) | 资源储量(万吨) | 矿山拟建规模(万吨/年) | 矿种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始)价(万元) |
筠连县腾达镇海灯村新滩组 | +500- +430 | 0.0334 | 159.7 | 15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9 | 20 | 130 |
说明:1、矿区范围内涉及的土地复垦费、土地补偿费、建筑物拆迁补偿费、青苗附着物赔偿费等费用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须由竞得方负责承担。 2、开采占用的土地由竞得方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
二、竞买风险: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实地踏勘调查,真实了解存在的采矿风险情况,谨慎行事,其竞买及采矿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报名条件: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20日15时止到筠连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索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20日15时止到筠连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提交书面申请。报名须持竞买申请书、银行资信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证明材料等,以及《筠连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拍卖出让须知》中约定需提供的资料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月20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1月20日15时,拍卖时间2017年1月23日16时。
报名地点:筠连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
拍卖地点: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本《公告》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四川土地矿产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进行查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31-7867955 0831-7720485
联系人:梁先生、董先生
传 真:(0831)768031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筠连县支行
户名: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86201040009000
筠连县国土资源局 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