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4 |
来源:本站原创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审[2009]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彭发改招[2009]39号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彭州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彭州市通济镇、白鹿镇、小渔洞镇、龙门山镇、磁峰镇、红岩镇
计划工期:详见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标段划分:
一标段:彭州市通济镇麻柳村崩山不稳定斜坡工程及彭州市通济镇梓柏村干岩窝不稳定斜坡;工期50日历天
二标段:彭州市通济镇黄沙坡滑坡工程;工期130日历天
三标段:彭州市白鹿镇渣口岩崩塌应急治理工程;工期30日历天
四标段:彭州市小渔洞镇大湾村红水沟崩塌工程;工期180日历天
五标段:彭州市磁峰镇冰口岩不稳定斜坡工程;工期60日历天
六标段:彭州市白鹿镇黑风槽崩塌应急治理工程;工期90日历天
七标段:彭州市龙门山镇渣口石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工期45日历天
八标段:彭州市红岩镇麻柳坪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006年以来具备不少于2个已竣工验收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绩;
3.3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月23日至2009年7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资料工本费 / 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8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州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 彭州市天彭镇金彭西路277号
邮 编: 61193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83880396 028—83873727
传 真: 028—83880396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305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4446003
传 真: 028—84446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