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3-25 | 宗地总面积: | 482173.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茅溪镇天富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55.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482173.7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21023BA0053 | |||
起始价: | 14465.2万元 | 加价幅度: | 361.63万元 | ||||
备注: 1.建筑间距须满足消防间距,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2023-25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2.本宗地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按照2023-25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负责实施。3.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须做好施工设计及地灾防治,防止发生边坡塌方、滑移等现象,相关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应确保一切建设、设施满足环保、水务、交通、应急等部门要求。4、本宗地拍卖以单价竞拍,起始价为20万元/亩,竞价阶梯0.5万元/亩。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在古蔺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成立新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竞得人本身属古蔺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公司除外)。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竞拍申请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以自然人申请竞买成功的,成立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竞买申请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联合竞买的,在竞拍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到 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到 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06日在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涉及用地内的杆、管线由建设业主自行决定搬迁或避让间距。
2、项目场地标高应注意与周边已实施道路和规划道路标高相衔接。
3、业主在取得用地后,应无条件配合政府部门按园区规划在用地内修建规划道路、敷设各类管线,并不得随意改变规划道路线型、等级以及管线的走向。
4、建筑基地临道路围墙设置位置距离用地边界不得低于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一半。
5、该项目在建筑方案时需提供行洪论证报告,临河建筑需取得水务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6、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7、公告之日起即可现场踏勘,参与竞买者如有疑问可于申请竞买阶段向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拍卖会时不再答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胜蔺街13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0-7101459
开户单位: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