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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牟家金凤地热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4-08-16 |  来源: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邻水县牟家金凤地热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邻公资交矿挂〔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广自然资规函﹝2022﹞222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报经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组织实施邻水县牟家金凤地热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193号

二、矿业权交易机构

名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场所:邻水县鼎屏镇云峰3巷3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邻水县牟家金凤地热;

矿区位置:邻水县牟家镇金凤村、向阳村和长胜村(取水井口位于金凤村);

开采矿种:地热;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开采标高:-568米~-1259米;

矿区面积:0.3842平方公里;

拐点坐标:见下表。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X   Y   拐点   X   Y  

1   3346951.96   36393244.40   3   3347579.02   36392631.58  

2   3346951.96   36392631.58   4   3347579.02   36393244.40  

(二)矿山规模及出让年限:邻水县牟家金凤地热水源地C级,允许开采量8000m3/d,年允许开采量292.00万m3;采矿权出让年限10年。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公司,或母子等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申请参加竞买同一宗矿业权)。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

挂牌期限:2024年9月14日9:00到2024年9月29日17:00(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报价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邻水县鼎屏镇云峰3巷39号)四楼交易大厅。

挂牌期限届满,交易机构召开揭牌会,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若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2日(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每天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申请)。

(二)获取文件途径:有意竞买者请于获取文件时间内,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三楼交易编审股咨询、免费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地点:邻水县鼎屏镇云峰3巷39号

(三)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2日(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每天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申请)。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7

时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报名的方式:有意竞买者在申请报名时间内凭下列资料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三楼交易编审股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申请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原件);

3.竞买承诺书(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5.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7.保证金缴纳发票(或凭证)或担保函(原件);

8.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竞买资格确认: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其符合本次采矿权竞买人主体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经资格审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竞买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报价。

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缴纳682.5万元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金额为682.5万元的见索即付担保函,同时担保函从报名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且需明确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若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时,由银行承担担保额682.5万元的付款责任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7时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9.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①951005010000678956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邻水支行

②231655612902646668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邻水支行

③226831010400122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邻水县支行

注:意向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报名名称一致。

10.保证金退还

竞得人在取得出让收益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发票(或凭证)后,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申请退还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未竞得矿业权的,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转进转出同名同户”的方式办理退还手续。

竞买申请人缴纳的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36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伍万元整),不设保底价。采取价高者得。每次加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挂牌期限届满,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召开揭牌会,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若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将以挂牌截止时间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组织现场竞价。在挂牌期限内没有竞买人或竞买人的报价低于起挂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该采矿权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地质构造、矿产资源赋存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和资源情况为有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有关矿体规模、形态、资源储量、温度、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对此,竞买人需到实地进行踏勘,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相关情况,自行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并详细参阅矿区有关地质资料,并自行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以及矿山开采涉及的土地、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上建构筑物、地表附着物、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外部条件影响。对此,竞买人需详细了解,认真考虑,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涉及取水许可、与油气矿权重叠影响论证等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四)该地热水硫化氢含量较高,具有理疗价值,但该气体具有一定毒性,在使用中一定要做好排毒处理,合理正确使用,做到趋利避害。

(五)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的使用和补偿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竞得人与权利人协商解决。

(六)本次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规费、税费等费用。

(七)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属地下开采,开采时工程布置必须符合矿山开采有关规范,加强环境保护,建立地质灾害观测点,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九、对交易矿业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对挂牌出让有疑问的,请在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咨询电话:0826-3222203。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采矿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矿业权交易机构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采矿权出让成交信息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以及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并由银行承担担保额682.5万元的付款责任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出让收益缴纳: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由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税务部门推送费源信息,税务部门根据费源信息及时向竞得人开具《缴款通知书》,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竞得人如不能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采矿权竞得资格,出让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并由银行承担担保额682.5万元的付款责任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另须在矿山开采期间,竞得人按3.6%的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由矿业权人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时间最迟不晚于次年2月底。〔注: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矿产品销售收入,按照矿业权人销售矿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收入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三)竞得人须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资料,经评审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竞得人须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预算的金额,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存入建立的基金账户,如矿山开采完毕后,预存基金不足以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的,仍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竞得人进场前,需到相关部门完善矿山用地、用林、水保、环保、安全生产以及工商、税务等手续。

(四)矿山须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在正式投产2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评估核查未通过的,出让人将矿山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实施诚信管理措施。竞得人并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等规范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合理利用矿产资源,防止水土流失。

(五)由邻水县人民政府对该采矿权竞得人的诚信等进行审查和监督,如竞得人承诺不属实或未遵守承诺的,取消其竞买资格。

十二、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1.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nr.gov.cn/);

2.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g-an.gov.cn/);

3.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202.61.89.138:800/);

4.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

十三、联系方式

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北段397号):艾先生  0826-3222203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地址:邻水县鼎屏镇云峰3巷39号)三楼交易编审股:游先生  0826-3215660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26-3222459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0826-3215682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