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内地拍(2024)06号 | 宗地总面积: | 56717.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内江经开区汉阳路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56717.56 | ||||||
投资强度: | 36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9224BA0014 | ||
起始价: | 11.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特殊说明。该宗土地使用权连同存在部分已投入基础设施公开出让,竞得人除缴清土地成交总价款外,还应向经开区财政局缴纳该地块开发投入成本分摊金额407.2245万元。
2.竞得人可按照《内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带设计方案出让”实施方案(试行)〉和〈内江市“拿地及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内工改组办发〔2022〕25号)规定,在竞买土地前,向内江经开区管委会提交《内江市“拿地即开工”审批申请表》和《内江市“拿地即开工”审批承诺书》,申请“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模式。
3.准入条件。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和管理,建设内容须符合内江经开区产业规划;取得用地后在48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产;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240万元/亩;亩均税收每年不低于10万元。
4.按照《内江市F-2-1-1-1地块项目履约协议书》,土地竞得者要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区经济科技发展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重点对竣工时限、固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产出强度、项目履约保证金等内容予以约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到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交易组织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7月23日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特殊说明。该宗土地使用权连同存在部分已投入基础设施公开出让,竞得人除缴清土地成交总价款外,还应向经开区财政局缴纳该地块开发投入成本分摊金额407.2245万元。
2.竞得人可按照《内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带设计方案出让”实施方案(试行)〉和〈内江市“拿地及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内工改组办发〔2022〕25号)规定,在竞买土地前,向内江经开区管委会提交《内江市“拿地即开工”审批申请表》和《内江市“拿地即开工”审批承诺书》,申请“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模式。
3.准入条件。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和管理,建设内容须符合内江经开区产业规划;取得用地后在48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产;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240万元/亩;亩均税收每年不低于10万元。
4.按照《内江市F-2-1-1-1地块项目履约协议书》,土地竞得者要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区经济科技发展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重点对竣工时限、固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产出强度、项目履约保证金等内容予以约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内江市翔龙路136号
联
系 人:0832-2032598
联系电话:0832-2032598
开户单位: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0
开户账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