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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泸市自然资规江告[2024]2号)
2024-05-21 |  来源:
出让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泸市自然资规江告[2024]2号)
泸市自然资规江告[2024]2号      2024年05月21日
       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510502-2024-C-003 宗地总面积:  234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分水岭镇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200 建筑密度(%):   ≤55.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2345
投资强度:  171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12124BA0030
起始价:  73.8675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以及资信承诺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2日2024年06月22日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康平路1号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2日2024年06月22日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康平路1号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10502-2024-C-003 号地块:2024年06月14日 10时00分2024年06月24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按公告之日的土地现状出让。 2、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3、竞买人需提供经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方可报名。 4、竞得人应当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和税务部门要求支付土地价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平路1号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30-2283354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