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JG2023-20 | 宗地总面积: | 6497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井研县研城街道霁虹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9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64977.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6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3524BA0001 | |||
起始价: | 13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备注:该宗土地项目准入行业为纺织业,需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备案。该宗土地采用“标准地”准入和服务模式,亩均投资强度≥150万元/亩;亩均税收≥5万元/亩。用地企业竞得“标准地”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四川井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项目竣工后及项目投产运营阶段,由四川井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及相关事项进行联合验收,并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开展达产复核。项目竣工时,通过竣工规划核实考核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达标情况;建成投产一年后考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标情况;建成投产后连续三年为一个周期考核项目年亩均税收达标情况。经考核未达到控制指标要求的,企业(土地受让人)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 到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 到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19日在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研城街道顺河街1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袁先生
联系电话:0833-3718513、0833-3723896
开户单位: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