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510503-2023-B-001 | 宗地总面积: | 517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纳溪区丰乐镇白合村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517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16023BB0042 | |||
起始价: | 2311.437万元 | 加价幅度: | 7.756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 到 泸州市纳溪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17号区政府大院)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 到 泸州市纳溪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17号区政府大院)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24日在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人民西路三段二号四楼,即纳溪区隆纳高速连接线与纳江路交叉口铁路桥下纳溪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510503-2023-B-001号宗地:1.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2.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LNGCR2022025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3.该宗地为加油站用地,竞买人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前期工作,未办理预核准文件的,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17号区政府大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0)4280890
开户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开户银行: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富支行
开户账号:201110000010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