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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古交易告[2024]04号)
2024-03-19 |  来源:
出让公告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古交易告[2024]04号)
古交易告[2024]04号      2024年03月19日
       经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准,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10 宗地总面积:  12289.3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彰德街道枣林村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900 建筑密度(%):   ≤22.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12289.3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7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21024BA0014
起始价:  5602.72万元 加价幅度:  9.215万元
备注: 1.建筑间距≥1.0H,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2024-10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2.本宗地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按照2024-10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负责实施。3.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须做好施工设计及地灾防治,防止发生边坡塌方、滑移等现象,相关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应确保一切建设、设施满足环保、水务、交通、应急等部门要求。4、本宗地拍卖以单价竞拍,起始价为304万元/亩,竞价阶梯0.5万元/亩。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在古蔺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成立新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竞得人本身属古蔺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公司除外)。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竞拍申请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以自然人申请竞买成功的,成立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竞买申请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联合竞买的,在竞拍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9日2024年04月08日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9日2024年04月08日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09日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涉及用地内的杆、管线由建设业主自行决定搬迁或避让间距。 2、项目场地标高应注意与周边已实施道路和规划道路标高相衔接。 3、建筑基地临道路围墙设置位置距离用地边界不得低于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一半。 4、商业需独立设置,不得设置底商,其规模不得大于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 10%。 5、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 18 层,确需建设 18 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 6、临近规划道路或现状道路的建筑室外地坪标高原则上高差不得超过 0.5 米。 7、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8、公告之日起即可现场踏勘,参与竞买者如有疑问可于申请竞买阶段向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拍卖会时不再答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0—7771136
  开户单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古蔺县支行
  开户账号: 2304351129024927015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